广西阳朔:未婚先孕结涩果,庭前调解了心结 - 经典案例 -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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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8月21日

  中国法院网讯 (黎丽娟)  婚前草率同居,婚后争吵不休,女方一气之下外出务工九年不回家,男方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离婚。近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白沙法庭依法受理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由法官助理庭前介入调解,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好聚好散。
  原告杨某称,其与妻子黄某于2000年年初在广东省务工期间相识、恋爱,不久便同居生活。2002年6月,黄某未婚先孕生下女儿杨小某。自女儿出生后,杨某与黄某便常为家庭生活开支等琐事发生争吵。2009年,双方争吵过后,黄某一气之下便外出务工,杨某多次要求其回家共同生活,均遭到拒绝。2010年,因女儿上学需要办理户籍,黄某回家与杨某补办了结婚手续。办完手续后,黄某于同日外出务工,期间,杨某多次要求黄某告知其务工的地址遭拒。双方分居长达九年时间,为此,杨某与黄某沟通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经立案后,负责该案庭前工作的助理几经尝试联系黄某,均因黄某变更联系方式而未果。后助理通过向黄某娘家所在村委的村干部了解情况,联系上了黄某的家属。起初黄某的家属亦拒绝提供黄某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助理随即耐心告知黄某的家属,该案涉及黄某的个人重大权益,需听取其本人的意见并妥善处理,希望家属能配合找到黄某。几番周折,黄某的家属终于肯告知黄某的联系电话。为了消除黄某内心被诉的抵触情绪和戒备心理,助理多次跟黄某在电话中沟通,向其释法说理,在详细询问了黄某的意见和想法后,了解到黄某与杨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便草率同居生活,之后发现双方生活习惯、观念有很大分歧,导致常常为琐事争吵,无法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双方补办结婚登记仅是为了女儿上学办理户籍需要。并且由于沟通不善,黄某始终认为杨某提离婚附带其他“条件”,故一直不同意回家与其离婚。助理了解其中缘由后,立即与杨某进行沟通,杨某告诉助理,他现在唯一的“条件”就是希望黄某抽时间回家看看女儿,助理认为杨某的“条件”于情于法皆合,便再次与黄某沟通。最终,黄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回家与杨某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助理择日主持调解了该案,双方就婚姻关系及女儿抚养、探视等事宜均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事后,黄某感慨地对助理说:“没想到法院办案这么快,感谢你打开我的心结,今后我会多抽时间回来看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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