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协议应该如何强制执行 - 协议离婚 -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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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4月11日

  离婚协议的强制执行应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然后之后的强制执行的判决时应当依照相关的约定强制执行,或者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的相关事项达成一定的协议,那么离婚协议应该如何强制执行?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由深圳协议离婚律师为你解答。

  离婚协议书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而离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份合同,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