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外国的遗产? - 继承纠纷 -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510726181 13823139735
首页
关于我们
团队概况
家族办公室
华商介绍
免责声明
专业团队
首席律师
精英律师
专家顾问
律师助理
联盟律师
业务范围
诉讼离婚
涉外离婚
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
同居纠纷
婚姻咨询
专业领域
经典案例
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
协议离婚
热点新闻
同居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继承纠纷
法律法规
离婚赔偿
团队动态
招贤纳士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经典案例
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
协议离婚
热点新闻
同居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继承纠纷
法律法规
离婚赔偿
团队动态
13510726181 13823139735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继承纠纷
如何继承外国的遗产?
发布时间:
2018年6月18日
继承人在国内办妥所有必需的公证文书后,应先向遗产所在国申报缴纳遗产税,然后再向遗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继承遗产。法院经过审查确认并发给《遗产执管证》后,继承人即取得合法领取和处分遗产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在清偿被继承人的所有债务后,剩下部分才归继承人继承。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团队
|
业务范围
|
新闻中心
|
加盟团队
|
在线咨询
|
联系方式
|
相册影集
|
网站管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1-25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854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中国金牌离婚律师网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