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不能宣判断绝父子关系 - 子女抚养 -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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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2月6日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经审理后会依据证据的情况作出宣判,判决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法院能不能宣判断绝父子关系的?

  法院可以宣判断绝父子关系吗

  如果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法院是无权宣判断绝父子关系的,如果是收养形成的父子关系,法院是有权宣判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